
过去要是被人撞了、打了股票配资行业讨论,医药费对方耍赖不给,医保很可能一分钱都不给你报。 你得自己先掏空家底把病看了,再和侵权人打一场漫长的官司。 现在,这个“死循环”被彻底打破了。
2026年2月1日起,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新批复正式施行,它给所有参保人吃了一颗定心丸。 它明确说,只要是别人侵权导致你受伤看病,而对方不赔钱、赔不起或者干脆找不着人,医保基金就可以先帮你把钱垫上。
最颠覆的一点是,哪怕你自己已经咬着牙把医药费结清了,你依然有权回头找医保把这笔钱要回来。 社保经办机构要是敢用“你已经付过钱了”这种理由拒绝你,你去法院告他,法院会支持你。
这可不是什么新政策,而是国家《社会保险法》里早就写明的权利,只是过去在执行中卡了壳。 现在最高法一锤定音,就是要打通这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法律的温暖真真切切落到每个人身上。
那具体什么情况能申请呢? 主要就两种:第三人不支付,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。 比如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了,或者对方明明有责任但就是赖着不给钱,都属于“不支付”。
展开剩余63%你不需要等到山穷水尽,只要符合条件,就能向你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。 申请时,你得说清楚受伤的原因,以及对方为什么不付钱或者找不着人。
钱怎么给呢? 不是你想报多少就报多少。 社保机构会按照你参保地的医保报销规定来支付“相应部分”。 也就是说,只有医保目录内的费用,才会按当地的报销比例来算。
这里有个关键区别。 如果法院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责任,那医保就支付全部应由他承担的目录内费用。 如果判决是部分责任,比如对方承担40%,那医保就支付这40%对应的目录内费用。
医保把这笔“救命钱”垫给你之后,事情并没完。 医保部门会拿起法律武器,去向那个侵权人追讨这笔钱。 这个追偿的担子,从你的肩上转移到了国家机构的肩上。
如果你后来通过打官司,又从侵权人那里拿到了医疗费的赔偿,你得主动把医保垫付的那部分钱退回去。 这可不是小事,想着两边拿钱,可能构成骗保,后果很严重。
过去,有些受害者因为等不及或者不懂法,隐瞒了第三方侵权的事实,直接用医保报销了。 这种做法现在看风险极高。 一旦被发现,不仅要退回医保基金,还可能面临罚款,甚至刑事责任。
新规的落地,意味着“先治病、后追责”终于从理想照进了现实。 它优先保障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,不让无辜的伤者倒在筹钱的路上。 医保基金在这里扮演了一个“紧急周转金”和“强力追债人”的角色。
当然,政策虽好,疑问也有。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钱,大规模先行垫付后,追偿的效率和成功率到底如何? 如果侵权人就是穷得叮当响,最终追不回来的钱,会不会增加医保基金的运行压力?
这笔本该由侵权人出的钱,最终由医保基金这个“大池子”先兜着股票配资行业讨论,是否绝对公平? 它会不会在无形中,减轻了侵权者本应承担的直接经济惩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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